白灵胶囊
通用名称:白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164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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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唤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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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3g*12粒*2板 |
2ml:0.2g(按C18H20FN3O4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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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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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当归、三七、红花、牡丹皮、桃仁、防风、苍术、白芷、马齿苋、赤芍、黄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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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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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64 |
国药准字H20066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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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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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同时使用外搽白灵酊涂患处,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 |
1.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 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稀释于 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2.滴注时间为每500ml不得少于3小时。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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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瘙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2.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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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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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1. 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 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服用本药,应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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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可用于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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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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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白灵胶囊,利用青藏特殊地理位置,采用本地高纯度无污染、无公害原材料,纯植物制剂易于吸收,药效直接作用于脏腑及血液中,激活酪氨酸酶黑色素细胞的活性,促进黑色素细胞再生,抑制变异基因DNA复制,使药效起到见效快、疗程短的作用。该药品可迅速改变表皮症状,疏通毛孔、改善细胞活力,促进细胞再生;重建被破坏的表皮细胞,使其恢复正常血液循坏、达到病灶部位营养供给正常;增强皮肤抵抗力和免疫力,能迅速派出体内毒素,恢复正常生理功能。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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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处方药,遵医问药切勿滥用。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 肌酐清除率 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400mg,以后每24小时200mg 10-19ml/min 首剂400mg,以后每48小时200mg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 <0.1%)。在接受本品治疗 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 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 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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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