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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吲哚美辛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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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吲哚美辛酊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复方吲哚美辛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603

生产企业: 贵州宏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吲哚美辛酊
复方吲哚美辛酊
异维A酸胶丸
异维A酸胶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吲哚美辛、马来酸氯苯那敏、度米芬、鞣酸苦参碱、甘草、适量乙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生产企业

贵州宏奇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2020603

国药准字H200552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用法用量

外用。用棉球蘸取适量药液涂搽于局部患处,并稍加按摩效果更佳。每日用药2-3次或遵医嘱。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年用药:与成人无差异。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药理作用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注意事项

1.皮肤破损者慎用。 2 本品为酊剂,切勿进入眼内。若不慎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洁水洗数次,并到医院就医。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如因使用后未将瓶盖盖紧而致溶剂挥发析出固体物质,不影响治疗效果,剩余药液仍可继续使用。 5 本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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