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心丸
通用名称:救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1069
生产企业: 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活血,化痰通络。用于痰浊瘀血痹阻心脉而致的胸痹心痛,胸闷、短气、心悸、怔忡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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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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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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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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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茎叶总皂甙、牛胆膏粉、人工麝香、珍珠、人工牛黄、冰片、蟾酥、三七膏粉。 |
本品主要成份呋喃硫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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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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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1069 |
国药准字H1302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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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活血,化痰通络。用于痰浊瘀血痹阻心脉而致的胸痹心痛,胸闷、短气、心悸、怔忡等 |
1.用于: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软组织损伤和炎症;解热;|2.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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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舌下含服或口服,一次1-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片(25~5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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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多。|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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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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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禁用。|2.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5.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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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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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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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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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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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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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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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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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说明书或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4.下列情况应慎用:|(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5.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1)血象及肝、肾功能;|(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6.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7.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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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