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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乌拉地尔
盐酸乌拉地尔

盐酸乌拉地尔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乌拉地尔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196

生产企业: 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聚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难治性高血,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乌拉地尔
盐酸乌拉地尔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乌拉地尔。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196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聚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难治性高血,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 1、治疗高血压危象、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以及难治性高血压的给药方法。 (1)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乌拉地尔,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通常在5分钟内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2)持续静脉点滴或使用输液泵: ①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相当于10支25mg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加入到静脉输液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 ②如使用输液泵,可将20ml注射液(=100mg乌拉地尔)注入到输液泵中,再将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③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④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初始输入速度可达2mg/min,维持给药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 2、围手术期高血压的给药方法(详见说明书)。 (1)本品单次、重复静脉注射及长时间静脉输入均可,亦可在静脉注射后持续静脉输入以维持血压的稳定。 (2)静脉给药时患者应取卧位。 (3)从毒理学方面考虑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4)配伍禁忌:本品不能与碱性液体混合,因其酸性性质可能引起溶液混浊或絮状物形成。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 1、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2、持续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右旋糖酐40加0.9%的氯化钠溶液中,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3、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4、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 5、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肾透析时的分流除外)。 3、哺乳期妇女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聚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难治性高血,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躁、乏力、心悸、心率不齐、心动过速或过缓、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一般无须中断治疗。 2、过敏反应(如瘙痒、皮肤发红、皮疹等)少见。 3、偶见因变换姿势而造成的血压下降。 4、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使用本品时需要特别注意: (1)机械功能障碍引起的心力衰竭,例如大动脉或者二尖瓣狭窄、肺栓塞或者由于心包疾病引起的心功能损害。 (2)儿童,因为无相关研究。 (3)肝功能障碍患者。 (4)中度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 (5)老年患者。 (6)合用西咪替丁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2、如果本品不是最先使用的降压药,那么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间隔充分的时间,使先服用的其他降压药显示效应,必要时应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3、血压骤然下降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 4、使用本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5、已经证实,配制好的溶液化学和物理稳定性为15-25℃时50小时。从微生物学角度来看,配制好的溶液应立即使用。如果不能立即使用,使用者应对贮藏的时间和条件负责。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对于孕妇,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品。目前尚无资料说明本品在妊娠期前6个月使用的安全性,妊娠期后三个月使用的资料亦很有限。 7、儿童用药:儿童很少使用本药,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资料。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须慎用本品,初始剂量宜小。因老年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10、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循环系统症状: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虚脱;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疲劳、反应迟钝。 (2)药物过量的治疗:发生严重低血压可抬高下肢,补充血容量。如果无效,可缓慢静脉注射缩血管药物,不断监测血压变化。极少数病例需给予儿茶酚胺(例如肾上腺素0.5-1.0mg,用等渗氯化钠溶液稀释至10ml)。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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