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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西替利嗪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299

生产企业: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替利嗪。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299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西替利嗪口腔崩解片: 1、推荐成年人及2岁以上儿童使用。口服。不用水即可在口腔内崩解,然后咽下。 2、成年人或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若患者对本品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3、2-6岁的儿童:5mg/次,每日一次。 4、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剂量。 5、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肌酐清除率=[140-年龄(岁)]体重(kg)x(0.85女性患者系数)/72x血清肌酐(mg/dl)。 对于成年肾功能损害患者剂量调整: (1)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80ml/min,每日一次,每次10mg。 (2)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79ml/min,每日一次,每次10mg。 (3)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每日一次,每次5mg。 (4)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每次5mg,隔日一次。 (5)肾病晚期-采用透析疗法的患者,肌酐清除率<10ml/min,禁用。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6、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肝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盐酸西替利嗪口服溶液: 1、6岁及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10ml),一次口服。若患者对不良反应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5ml)。 2、2-5岁的儿童:5mg(5ml)/次,每日一次;或2.5mg(2.5ml)/次,每日两次。 3、6个月-未满2岁儿童:早上和晚上各服用2.5mg(2.5ml)。 4、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12岁以上(含12岁)的肾功能降低(肌酐清除率为11-31ml/min)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7ml/min)和肝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为5mg、每日一次。肝或肾功能损害的6-11岁儿童患者应使用较低的推荐剂量。因难以准确服用2.5mg以下剂量,并且缺乏6岁以下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信息,因此不推荐在6岁以下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中使用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胶囊、盐酸西替利嗪分散片: 1、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 2、6岁-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 3、2岁-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每日一次或2.5mg每12小时一次。 盐酸西替利嗪糖浆、盐酸西替利嗪滴剂: 1、口服。 2、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l,一天一次,或遵医嘱。若出现不良反应,可改在早晚各一次,每次5ml。 3、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4、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盐酸西替利嗪片: 口服。推荐成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1、成人:一次1片,可于晚餐时用少量液体送服,若对不良反应敏感,可每日早晚各1次,一次半片。 2、6-12岁儿童:一次1片,一日1次;或一次半片,一日2次。 3、2-6岁儿童:一次半片,一日1次;或一次1/4片,一日2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的任何成分或羟嗪类药物过敏者。 2、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10mg/min)。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含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每公升0.8g),但是必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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