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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霉素
罗红霉素

罗红霉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罗红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147

生产企业: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罗红霉素
罗红霉素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生产企业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147

国药准字Z200400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罗红霉素片: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罗红霉素颗粒: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3袋),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2袋),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1袋),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罗红霉素胶囊、罗红霉素软胶囊: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 2、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 3、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4、软胶囊可剪开囊壳将药液滴入饮料或牛奶中服用。 罗红霉素分散片: 1、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 2、儿童用量为: (1)12-23kg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50mg。或遵医嘱。 (2)24-40kg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0.1g。或遵医嘱。 (3)婴幼儿按每次每公斤体重2.5-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 3、成人用量为每日2次,每次0.15g。或遵医嘱。 罗红霉素干混悬剂: 1、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2、儿童:6-11kg的儿童,早、晚各25mg(半袋),或遵医嘱。12-23kg的儿童,早、晚各50mg(1袋),或遵医嘱。24-40kg的儿童,早、晚各0.1g(2袋),或遵医嘱。 罗红霉素缓释胶囊: 成人:口服,一次300mg,一日1次,疗程7-10天。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禁忌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配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成分

本品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药理作用

1、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片,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片,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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