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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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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C20150022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功能主治: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应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儿童:对低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无效的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应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患有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的儿童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丙酸氟替卡松。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C20150022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应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儿童:对低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无效的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应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患有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的儿童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湿疹/皮炎:成人及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每日一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其它适应症:每日两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使用持续时间:应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率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善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本品仅供局部使用。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丙酸氟替卡松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疣、单纯疱疹、脓疱疮、特应性皮炎、湿疹、湿疹恶化、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刺激、瘙痒、瘙痒恶化、毛囊炎、水疱、手指麻痹和皮肤干燥等。在儿童进行的开放临床试验中,常见的副作用是:烧灼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风疹。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炎症、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痱子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长期和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表现为:皮肤变薄,出现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色素减退。长期大量或大面积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通过充分的全身吸收而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此现象更易见于婴幼儿及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婴儿涂药后使用尿布也应视为封包治疗。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过程中或停药后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的情况罕见。曾有用药后皮肤病的症状和体征加重的报告。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1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儿童用药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并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应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儿童:对低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无效的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应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患有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的儿童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从而导致治疗停止后糖皮质激素不足。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见库欣综合征,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2.局部大面积使用糖皮质激素并采用封包疗法的患者应定期采用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测定和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 3.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抑制,应撤药、减少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类固醇。通常停止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后HPA轴功能可恢复。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若需全身应用,请参见其使用说明书。 4.儿童的相对体表面积较大,使用相同剂量时吸收量多,较易出现全身毒性,故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5.儿童应尽量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连续应用丙酸氟替卡松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6.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本品仅供外用。用于眼脸时应小心以防止药物进入眼内,从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 7.本品可引起皮肤不良反应,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8.除非有医生指导,否则使用本品时不应封包,也不应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处。 9.本品不能用于尿布皮炎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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