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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克(盐酸苄普地尔片)
开克(盐酸苄普地尔片)

开克(盐酸苄普地尔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开克(盐酸苄普地尔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32

生产企业: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典型的劳累型心绞痛)。因本品具有潜在的导致致命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作用,故只适用于其它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顽固性稳定型心绞痛的短期治疗(疗程不超过一个月)。本品可单独给药或与β受体阻滞剂和/或硝酸酯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开克(盐酸苄普地尔片)
开克(盐酸苄普地尔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苄普地尔。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3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典型的劳累型心绞痛)。因本品具有潜在的导致致命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作用,故只适用于其它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顽固性稳定型心绞痛的短期治疗(疗程不超过一个月)。本品可单独给药或与β受体阻滞剂和/或硝酸酯合用。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如服药时感到恶心,可于进餐时或睡前服用。推荐剂量为每天200毫克(2片),一次服用。必要时可在10天后,根据病人的反应(如日常生活能力、QT间期、心率、心绞痛的频度和程度)调整剂量。疗程不超过一个月。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盐酸苄普地尔禁用于已知对盐酸苄普地尔过敏的病人。 2、以下情况禁用盐酸苄普地尔: (1)有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史者(见“警告”项下——诱发新的严重心律失常); (2)有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或Ⅱ度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除非已安置有效的心室起博器); (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90mmHg); (4)心功能失代偿者; (5)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患者; (6)正在服用其它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的药物。 3、警告: (1)诱发新的严重心律失常的危险:盐酸苄普地尔具有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的特性,能引起新的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VT)或心室颤动(VF)。此外,由于它能延长QT间期,因此可导致尖端扭转型室速。由于这些性质,盐酸苄普地尔将给予其它抗心绞痛药无效的病人。QT和QTc间期延长的程度与盐酸苄普地尔剂量相关。在常用治疗剂量下,QTc延长者约5%,QT延长者约8.7%。QT和QTc可能与尖端扭转型室速有关。在美国的临床试验中,约在1.0%的服药者中见到至少是短暂的尖端扭转型室速,而许多QTc显著延长的病人停止服用盐酸苄普地尔治疗,所有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患者均有QT间期延长和低血钾。盐酸苄普地尔在法国上市后,已有100例确诊的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报告。虽然其发生率仅0.01%,但真实的发生率肯定要高得多,因为现行的自动报告系统有相当大的漏报率。虽然对安全的QT间期上限没有规定,但建议在治疗中不应超过0.52秒。如果减少剂量仍不能避免QT的过度延长,则需停用盐酸苄普地尔。 (2)由于所报告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病例多有低血钾背景(常有利尿剂使用和明显的肝病史),因此,如需合并使用利尿剂,剂量宜小,最好加用或主要给予潴钾利尿剂,并监测血钾。 (3)盐酸苄普地尔具有第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特有的各种致心律失常作用(室性早搏增多、新出现的持续性室速和不易转复的室速/室颤)。由于盐酸苄普地尔在严重心律失常病人(对某些致心律失常作用最易感)中的使用经验十分有限,因此对其危险性尚待确定。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典型的劳累型心绞痛)。因本品具有潜在的导致致命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作用,故只适用于其它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顽固性稳定型心绞痛的短期治疗(疗程不超过一个月)。本品可单独给药或与β受体阻滞剂和/或硝酸酯合用。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发现的发生率在2%以上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系统:无力、头痛、流感样症状。 (2)心血管/呼吸系统:心悸、呼吸困难、呼吸系统感染。 (3)胃肠道系统:胃肠道不适、消化不良、恶心、厌食、口干、腹泻、腹痛、便秘。 (4)一般神经系统:嗜睡、头昏、失眠、震颤、手抖、感觉异常。 (5)心理方面:紧张。 (6)特殊感觉:耳鸣。 2、不良反应较常见,大多可耐受,有15%患者因胃肠道反应、眩晕、室性心律失常和晕厥而停药,临床研究和药品上市后报告的发生率在2%以下的可能不良反应有: (1)全身性:发热、疼痛、肌痛性无力、双重感染和流感综合征。 (2)心血管/呼吸系统: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高血压血管控制、水肿、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QT间期延长、鼻炎、咳嗽、咽炎。 (3)胃肠系统:胃肠胀气、胃炎、食欲亢进、口干、便秘。 (4)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炎。 (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眩晕、不能静坐、嗜睡、失眠、震颤。 (6)精神系统:忧郁、焦虑、不良行为。 (7)皮肤:皮疹、出汗、皮肤刺激反应。 (8)特殊感觉:视力模糊、耳鸣、味觉变化。 (9)泌尿生殖系统:性欲丧失、阳痿。 3、实验室检查异常: (1)肝功能异常、ALT升高。 (2)粒细胞缺乏症:根据美国的临床试验结果,800多例病人服用盐酸苄普地尔长达5年,2例老年糖尿病患者发生明显的白细胞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 (3)充血性心力衰竭:在美国的临床对照试验中,少数病例(约1%)发生心力衰竭。 (4)肝酶升高:在美国1000多例病人服用盐酸苄普地尔的临床研究中,1%左右的患者发生具有意义的转氨酶升高(至少达正常上限的两倍),停药后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1、对伴有左束支传导阻滞或窦性心动过缓(心率低于50次/分)的患者及已有严重肝肾疾患者,使用本药应小心。 2、不推荐用于近期心肌梗塞(发病3个月以内)的患者。 3、肺部浸润:在国外,曾有服用盐酸苄普地尔者发生非感染性、非心源性肺间质浸润(伴或不伴嗜酸性细胞增多)及肺纤维化的个案报告。这些病例在开始服用盐酸苄普地尔数周后出现呼吸困难或咳嗽,X线胸片可见肺部浸润。虽然肺部浸润与盐酸苄普地尔的关系尚难定论,但盐酸苄普地尔治疗期间出现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难和咳嗽者,均应仔细加以检查。如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应停用盐酸苄普地尔。 4、由于低血钾与室性心律失常有关,在开始给予盐酸苄普地尔治疗前应纠正缺钾,并在盐酸苄普地尔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钾水平,保持正常的血钾浓度。 5、应告诫服药者治疗期间需保证足量钾摄入或服用潴钾利尿剂,需常规检查心电图和定期监测血钾。告诉病人将全身情况的任何变化告诉医师。 6、由于本品在体内代谢具非线性特性,因此用药时应注意监测血中药物浓度。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盐酸苄普地尔在孕妇中使用的临床对照研究。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仅在可能得到的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使用本药。盐酸苄普地尔可于人乳中排出,其在乳液中的浓度估计可达血清浓度的三分之一。由于本药对哺乳的婴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危险,因此应根据本药对乳母的重要性来考虑停止哺乳还是停止服药。 8、儿童用药:尚无研究确立盐酸苄普地尔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 9、老年用药:起始剂量与年轻患者相同。但是,在出现疗效后,需加强监护。如服药时感到恶心,可于进餐时或睡前服药。肝、肾功能损害者使用时需酌情减量。 10、药物过量:一旦发生服用过量的情况,建议密切心脏监护至少48小时,采取洗胃及其它适当的支持措施。β肾上腺素能刺激或胃肠道外给予含钙溶液可增加跨膜钙离子内流;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低血压反应或高度房室阻滞时可给予血管加压药或人工心脏起博;对室性心动过速应予复律,如持续存在,可予超速起博。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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