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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胶囊
甲硝唑胶囊

甲硝唑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甲硝唑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956

生产企业: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扬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硝唑胶囊
甲硝唑胶囊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化学名称:α-[3-[[2-(3,4-二甲氧苯基)乙基]甲氨基]丙基] -3,4-二甲氧基-α-异丙基苯乙腈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7H38N2O4·HCl分子量:491.07

生产企业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1956

国药准字H109200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治疗扬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

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厌氧菌感染:一次0.5g,一日3次,疗程7日或更长,一日最大剂量不得大于4g。 (2)肠道感染:一次0.5g,一日3次。 (3)抗生素相关肠炎:一次0.5g,一日3-4次。 (4)幽门螺杆菌相关胃炎及消化性溃疡:一次0.5g,一日3次,与其他抗生素合用,疗程7-14日。 (5)原虫感染: 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 ②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③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④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 ⑤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⑥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⑦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2、小儿常用量 (1)厌氧菌感染:一日按体重20-50mg/kg口服。 (2)阿米巴病:一日按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疗程10日。 (3)滴虫病、小袋虫病、麦地那龙线虫病、贾第虫病: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疗程10日。

1.起始剂量180mg,清晨口服一次。对维拉帕米反应增强的病人(即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120mg一日一次口服,作为起始剂量可能是安全的。根据每周评定的疗效和安全性,并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才可增加剂量。2.如果一日一次口服维拉帕米缓释片180mg未达到满意疗效,可以下列方式增加剂量:(1)每日清晨口服0.24g(2片);(2)每日清晨和傍晚各口服一次0.18g(1.5片);或每日清晨口服一次0.24g(2片),加傍晚口服一次0.12g(1片);(3)每12小时口服一次0.24g(2片)。3.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副作用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1.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 2.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1.4%),I度、II度或III度房室阻滞(1.2%);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 3.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在孕妇中使用应权衡利弊。维拉帕米可分泌入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治疗扬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

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 2、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3、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4、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8、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12、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血压和心电图;5. 避免驾驶和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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