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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丽先(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米丽先(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米丽先(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米丽先(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323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对硫酸阿米卡星敏感的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假单胞菌属菌,大肠杆菌,变形菌属菌(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菌、克雷伯沙雷菌属菌、肠杆菌属菌和不动杆菌属菌,以及葡萄球菌属菌等所引起的下列严重感染的短期治疗:败血症,包括新生儿败血症;呼吸系统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等;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烧伤和术后感染(包括血管手术)等;胃肠道感染,包括腹膜炎等;复杂性和迁延性尿路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米丽先(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米丽先(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恩替卡韦片
恩替卡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23

国药准字H202032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对硫酸阿米卡星敏感的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假单胞菌属菌,大肠杆菌,变形菌属菌(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菌、克雷伯沙雷菌属菌、肠杆菌属菌和不动杆菌属菌,以及葡萄球菌属菌等所引起的下列严重感染的短期治疗:败血症,包括新生儿败血症;呼吸系统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等;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烧伤和术后感染(包括血管手术)等;胃肠道感染,包括腹膜炎等;复杂性和迁延性尿路感染;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一般为每次30-60分钟,婴儿滴注时间要达到1-2小时。 2、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儿童以及幼儿的推荐剂量是15mg/kg/天,以相同的用药间隔时间分成2-3个相同的剂量,即每12小时给予7.5mg/kg或每8小时给予5mg/kg,较胖的患者剂量不能超过1.5g/天。 3、对于新生儿来说,推荐首先使用负荷剂量10mg/kg,然后每12小时给予7.5mg/kg。 4、当用于不复杂的尿路感染时,每天两次给予250mg阿米卡星是合适的。 5、治疗期间应尽可能定期的测定血药浓度的峰值和谷底值。峰值超过35mg/ml(给予后30-90min)或者谷底值(在下次给予前)高于10mg/ml者应该避免出现。根据要求应调整剂量。本品疗程以7-10天为宜。 (1)如果可行,应该尽量减少疗程从而减少治疗期限。无论用什么方式给药,每天的总的剂量都不能超过15mg/kg/天。对于复杂的严重的感染,治疗时间可以超过10天,但阿米卡星的使用应该被重新评价。 (2)如果持续使用,阿米卡星的血药浓度、肾脏、听觉以及前庭的功能都应该进行监测。对阿米卡星敏感的菌群所导致的不复杂的感染来说,使用推荐剂量后应该在24小时或48小时后就产生作用。 (3)如果3至5天后仍没有出现明确的临床效果,那么治疗就应该停止,来重新评价所感染的菌群的药物敏感性。 (4)对于肾脏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如果有可能,应该通过合适的方法来监测血液中的阿米卡星的浓度。肾脏损伤的病人的给药方法可以有两种方式调整:剂量不变,延长每次给药的间隔时间;或者间隔时间不变,减少每次用药的剂量。两种方式都要以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和血肌酐的含量为依据。因为这些参数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在肾损伤患者中代谢的半衰期密切相关。这些给药方案应该与临床和实验的仔细观测相符合,并且在必要时调整方案。但是当进行透析时两种方法都不能使用。剂量不变延长给药间隔-如果无法测定肌酐清除率并且病人情况稳定,那么每次给药的间隔时间(以小时表示)为血肌酐含量的数值乘以9。例如如果血肌酐的浓度为2mg/100ml,那么给药方案就应该是推荐剂量(7.5mg/kg)每次间隔时间为18小时。间隔时间不变而减少每次剂量-对于肾脏损伤的病人来说,如果给药间隔时间不变,那么就应该减少每次给予的剂量。血中的阿米卡星的浓度要准确测定为避免浓度超过35μg/ml。如果无法测定血药浓度,病人情况良好,那么血肌酐浓度和肌酐清除率的值是最易获得的可靠指标来判定肾损伤的程度,作为用药剂量的指导。首先,首次给予一个正常剂量,7.5mg/kg,即负荷剂量。这个负荷剂量与正常所推荐的剂量一样,都是通过以上述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来计算的。 (5)为了决定每12小时间隔时间的维持剂量的大小,负荷剂量应该根据肌酐清除率的降低程度而相应减少,一个替代办法是根据病人的血肌酐浓度将正常推荐剂量分散,从而减少给药剂量,(以12小时为间隔时间,这是对于那些血肌酐的浓度已知的患者而言)。 上述的给药方案并不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只是在阿米卡星的血药浓度无法测定的情况下提供一个指导原则。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儿童: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

副作用

1、对阿米卡星过敏者禁用。 2、有对氨基糖甙类药物过敏史或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1.安全性概述:在代偿性肝病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可能与恩替卡韦相关的常见不同程度不良反应为头痛(9%)、疲劳(6%)、眩晕(4%)和恶心(3%)。恩替卡韦治疗期间与停药后的肝炎急性发作也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和c.选择性不良反应的描述)。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对硫酸阿米卡星敏感的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假单胞菌属菌,大肠杆菌,变形菌属菌(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菌、克雷伯沙雷菌属菌、肠杆菌属菌和不动杆菌属菌,以及葡萄球菌属菌等所引起的下列严重感染的短期治疗:败血症,包括新生儿败血症;呼吸系统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等;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烧伤和术后感染(包括血管手术)等;胃肠道感染,包括腹膜炎等;复杂性和迁延性尿路感染;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所有的氨基糖甙类药物都可能导致听觉、前庭和肾脏的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参见注意事项)。现在或过去有过肾脏损害的,用其它耳毒性或肾毒性药物的,以及长期超量使用该类药物的患者以上副作用的发生率会随之增加。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如下: 1、神经毒性:耳毒性,对第八对脑神经的毒性作用会导致听觉丧失,平衡性丧失或者两者同时发生。阿米卡星主要影响听觉功能。耳蜗的损害包括高频性耳聋并且通常发生在临床出现听力丧失的症状之前。 2、神经毒性:神经肌肉阻滞,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后可发生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暂停。 3、肾毒性:血肌酐的升高,蛋白尿,出现红细胞、白细胞、管型,氨质血症以及少尿症状都有过报道。当停止使用药物这些肾毒性表现是可逆的。 4、其它:除了上述的一些反应外,还有一些其他反应,例如皮疹、药源性发热、头疼、感觉异常、震颤、恶心和呕吐、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关节痛、贫血和低血压等。

注意事项

1、由于非肠道给予的氨基糖甙类药物具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并且使用14天以上的安全性评价也还没有相关的资料。因此对于使用这类药物的病人需要密切的临床观察。 2、神经毒性:其主要的表现是前庭和持续性双侧听觉神经毒性,当使用了超大剂量的药物的病人,无论是先前已经有肾脏的损害还是肾功能正常都可以发生这种神经毒性。当然氨基糖甙类药物对于已经有肾脏损害的病人其产生神经毒性的风险性更大。高频耳聋通常首先出现,且能够被听觉测试检查出来。如果发生眩晕,表明有前庭损害。神经毒性的其他表现还有麻木、皮肤针刺感、肌颤和惊厥等。氨基糖甙类药物导致的听觉损害的风险性随着血药浓度的峰值和谷值的增加而增加。有的病人在治疗期间会有耳蜗的损害,但没有出现症状,必须警告他们药物有可能对第八对脑神经有损伤,而且即使药物停止以后,也有可能发生全部或部分的不可逆性的双侧耳聋。氨基糖甙药物的耳毒性通常是不可逆的。 3、肾毒性:氨基糖甙类药物还具有肾毒性。对于那些有肾脏损害或长期超量使用这类药物的病人其产生肾毒性的风险性更大。那些已知肾脏损害的或者怀疑有肾损害的病人,要在治疗开始就密切注意肾脏和第八对脑神经的功能,以及治疗的最初阶段其肾脏功能是完好的,但治疗期间出现肾脏损害的表现的病人也要密切注意。如果可行,要监测氨基糖甙药物的血药浓度以保证其达到治疗浓度并避免其产生可能的毒性,使得其血中浓度的峰值小于35mg/ml。尿液的比重的下降、尿蛋白的增加以及细胞和管性出现都要密切检查。血中尿素氮、肌酐或者肌酐清除率都应该定期监测。对于那些年龄已足够大的病人其听力量表应该建立,特别是那些高风险人群。一旦有证据表明病人产生耳毒性(眩晕、头昏、耳鸣、轰鸣及听力丧失)或肾毒性,那么立刻需要停止给药或者调整剂量。 4、有报道表明在非肠道给予、局部注射(例如在矫形外科或胃肠道激惹表现或者局部治疗脓胸时)以及口服氨基糖甙类药物后会出现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麻痹。无论采用哪种途径给予氨基糖甙类药物,这些症状产生的可能性都是要考虑的,特别是那些正进行麻醉或给予了神经肌肉阻滞药(例如筒箭毒碱,琥珀酰胆碱,十羟季胺)或者接受了大量柠檬酸盐抗凝的血液的病人。如果阻滞发生,钙盐可以逆转这些表现,但是机械通气是需要的。 5、由于阿米卡星在肾脏分泌系统具有较高浓度,患者应该多喝水来减轻对肾小管的化学刺激。在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每天都应该用常规方法来监测肾脏功能。如果肾脏激惹症状出现(例如管型、白细胞或红细胞,或者蛋白尿),应该增加饮水量。 6、如果其它肾脏功能损害的表现出现例如肌酐清除率下降、尿比重降低,血尿素氮、肌酐增加,或者少尿,那么药物剂量应该减少(参看用法与用量)。如果出现氮质血症或者渐进尿排泄减少,那么立刻停止该药物治疗。 7、体外研究发现氨基糖甙类与β-内酰胺抗生素(青霉素或先锋霉素)联合会导致交叉过敏。当由不同给药途径给予基糖甙类药物或青霉素型药物会导致半衰期降低和血药浓度降低。 9、氨基糖甙类药物的交叉过敏也已经被证实。当与其它抗生素合用时,阿米卡星会导致不敏感的菌群过分生长,如果这些情况发生,应该制定合适的治疗措施。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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