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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诺贝特缓释片
非诺贝特缓释片

非诺贝特缓释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非诺贝特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0140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成人,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非诺贝特缓释片
非诺贝特缓释片
复方营养混悬剂
复方营养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糊精(或麦芽糖)800.0g、钾3.32g、钠2.6g、钙2.0g、镁0.5g、氯5.0g、磷1.75g、铁30.0mg、锌38.0mg、锰5.0mg、铜2.5mg、碘0.25mg、钼0.25mg、铬0.2mg、硒0.15mg、维生素A33.2μg、维生素D40μg、维生素E50.0mg、维生素B15.0mg、维生素B25.0mg、维生素B610.0mg、维生素C0.6g、维生素B1220.0μg、维生素K0.15mg、烟酰胺50.0mg、泛酸20.0mg、叶酸1.0mg稳定剂适量。全量1000g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140

国药准字H310229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成人,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用于成人,口服,每次0.25g,每日一次,可与餐同服。

临用前每袋40克加温开水至16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副作用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禁止使用: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 3、肾功能不全者。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类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性反应。 5、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6、儿童禁用。 7、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0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在哺乳期不应使用(详见【孕期与哺乳期用药】)。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给予高剂量维生素A(超过10000IU/天)可能会增加产生畸形的危险。妊娠头三个月的妇女和可能会怀孕的育龄妇女,每日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儿童用药: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成人,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药理作用

1、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着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 2、其它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阳光或人工紫外线下后,仍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 4、日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注意事项

1、警告: (1)已有报道贝特类药物可以引起与肌肉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白蛋白时,在任何病人中出现与肌肉有关的症状都应考虑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过正常浓度5倍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用药。 (2)另外,发生肌肉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在与HGC0A还原酶抑制剂或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后会增加。 2、使用注意事项: (1)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和采用其它方法治疗。 (2)一些病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5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3)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会增强抗凝药的抗凝作用,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期: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止,临床上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脂(>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 (2)哺乳期: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 4、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5、老年用药:推荐使用普通成入剂量,如有肾功能损害可以减少剂量。 6、药物过量:非诺贝特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血液透析不易清除。如发生药物过量,应采取对症支持疗法。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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