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乳膏
通用名称:酮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244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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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金大健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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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0g |
每袋装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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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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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十四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无水亚硫酸钠。 |
白英、苍耳子、川芎、地肤子、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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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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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44 |
国药准字Z20055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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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祛风活血,除湿止痒。本品用于皮肤瘙痒病,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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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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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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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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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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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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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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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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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不宜大面积使用。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消化道溃疡者慎用。2.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如出现口唇发麻应立即停药。如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其他皮疹时,应去医 院就诊。5.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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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