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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苯甲酰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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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苯甲酰凝胶

过氧苯甲酰凝胶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过氧苯甲酰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377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寻常痤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过氧苯甲酰凝胶
过氧苯甲酰凝胶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过氧苯甲酰50毫克。其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乙酯、卡波姆等。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377

国药准字H201730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寻常痤疮。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悲处,一日1~2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皮肤烧灼感、骚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寻常痤疮。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氧化剂,外用于皮肤后,能缓慢释放出新生态氧,可杀灭痊疮丙酸杆菌,并有使皮肤干燥和脱屑作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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