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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力太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力太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力太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409

生产企业: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力太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力太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409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1、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2、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天,相当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 3、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 4、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1)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2)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5、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禁用于以下患者: 1、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 2、严重肝功能不全。 3、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4、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2、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I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它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7、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除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以遵医嘱使用本品。 9、药物过量:与其它输液一样,当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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