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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命(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凡命(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凡命(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凡命(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201

生产企业: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凡命(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凡命(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谷氨酸、脯氨酸、丝氨酸、苯丙氨酸等。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01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1、成人:根据病情、一日输注500-200ml,缓慢滴注,每分钟约40-50滴,老人及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从氨基酸的利用考虑,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本品可与葡萄糖注射液,脂肪乳注射液及其它营养要素按照适当的比例混合后经中心或周围静脉连续输过(16-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决定适当用量。 2、婴幼儿:本品用于婴幼儿病人时,应在开始使用的一周内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ml/kg。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尿毒症患者、氨基酸代谢障碍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滴注速度过快时,可产生恶心、呕吐、发热等反应,应加注意。同所有高渗溶液一样,从周围静脉输注时可能会导致血栓性静脉炎。

注意事项

1、本品含60mmol/L的乙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 8、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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