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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729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疼痛、轻度的全身肌肉和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甲硝唑片
甲硝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5ml含布洛芬100mg,盐酸伪麻黄碱15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化学名称: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分子式:C6H9N3O3分子量:171.16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729

国药准字H420203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疼痛、轻度的全身肌肉和发热。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请参照年龄、体重,用量杯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量杯。 2-5儿童,体重为11.0-21.9kg,5ml/次。 6-11儿童,体重为22.0-43.9kg,10ml/次。

1.成人常用量: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次2-3片),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次3-4片),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次2片),一日3次,疗程5-lO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每日3次,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次l片),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lO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每日3-6片)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2.小儿常用量:①阿米巴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②贾第虫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l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③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每公斤体重20-50mg/kg。

副作用

1、对布洛芬或盐酸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4、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或治疗帕金森氏综合症的药品等)或停止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14天之内的患儿,不得使用本品。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疼痛、轻度的全身肌肉和发热。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布洛芬可能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面部肿胀、哮喘和休克。

注意事项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2、如有严重或持续的咽喉疼痛,或咽喉疼痛伴有高热、头痛、恶心和呕吐,可能为严重疾病症状,请找医生咨询。除非有医生指导,不要服用本品超过2天或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 3、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疾病、高血压、支气管哮喘、青光眼、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患儿服用前请咨询医生。 4、若服药时胃部有不适感,可与食品或牛奶同时服用。 5、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如果出现神经过敏,眩晕,或失眠现象,请停止使用本品并请咨询医生。 8、如引起一些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哮喘、呼吸急促、荨麻疹、面部肿胀、脉搏或心跳加速、皮肤色泽改变等休克表现,请立即咨询医生。 9、在服用本品前如果出现如下症状请咨询医生:不能进食液体;由于持续的呕吐或者腹泻流失大量体液;胃痛。 10、如发烧、疼痛或鼻塞加重持续或超过3天,或服药一天内(24小时)症状无缓解,请停止使用本品并请咨询医生。 11、如果出现其它新的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2、服用本品不要超过推荐剂量。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药期间禁止饮酒;4. 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5. 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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