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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099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多巴丝肼片
多巴丝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奈替米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左旋多巴200mg与苄丝肼50mg(相当于盐酸苄丝肼57mg)。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099

国药准字H10930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用于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但不包括药物引起的帕金森综合症。

用法用量

1、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按体重每12小时1.5-2mg/kg。疗程均为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mg/kg。 (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6周以内小儿,按体重每12小时2-3mg/kg;6周-12岁小儿,按体重每8小时1.7-2.3mg/kg;或按体重每12小时2.5-3.5mg/kg。疗程均为7-14日。 (3)静脉滴注时,取本品50-200ml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稀释,于1.5-2小时内静脉滴注;小儿的稀释液量应相应减少。于1.5-2小时内缓慢输入。 (4)应用本品宜定期监测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6-10mg/L,谷浓度为0.5-2mg/L。 2、肾功能减退者: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时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血药浓度调整至上述范围,也可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美多芭最适宜的日用量必须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而定。下面的用量表可作为一个基本的参考...

副作用

对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种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有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治疗: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根据其临床状况采取相应的支持措施。对于特殊患者,可能需要进行心血管症状(如心律不齐)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呼吸兴奋剂或神经安定药)的系统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能会影响胚胎的骨骼发育,因此绝对禁止用于妊娠期或未采用有效避孕措施但具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 因不知苄丝肼是否能进入乳汁中,因此服用本品的母亲禁止哺乳,因为不能排除婴儿骨骼畸形的可能。 儿童用药:25岁以下不宜服用。 老年用药:同用法用量。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用于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但不包括药物引起的帕金森综合症。

药理作用

1、肾毒性:奈替米星引起的肾脏不良反应为1000人中有7倒,可表现为血清肌酐值上升,并可能伴随尿量减少,尿中出现肾小管管型细胞或蛋白质;血尿素氮值上升或者是肌酐清除率下降。这些不良反应在老年人有肾脏损害病史的病人,接受长时期或者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治疗的病人身上发生更加频繁。虽然,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后可能会发生永久性的肾损害,我们观察到的由奈替米星引起的肾损害通常是轻度、可逆的,并且是在治疗结束后,在药物被排泄时发生的。 2、神经毒性:有关于对听觉神经和第八对颅神经的前庭分支有不良反应的报道。与奈替米星相关的听力改变在每1000人中约发生4例,与奈替米星相关的主观听力丧失大约每250人中发生1例,与奈替米星相关的前庭异常在每150人中发生1例。那些可能使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关的耳毒性发生率风险增加的因素包括:肾损害(特别是严重到需要透析的病人),药物过量,脱水,给药时合用利尿酸和呋喃苯胺酸或先前已经用过其它耳毒性药物。也报道有外周神经病变或脑病,包括麻木,皮肤麻刺感,肌肉刺痛,惊厥和毒性样肌无力综合征发生。症状包括头晕、眩晕、耳呜、眼球震颤和听力丧失。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的耳毒性通常是不可逆的。耳蜗损害,通常只是在高频音波下听觉测试结果发生微小的改变,并不会发生主观听力丧失。前庭功能障碍通常引起眼球震颤、眩晕、恶心、呕吐或急性美尼尔综合征。那些有正常肾功能且在给奈替米星注射剂时没有超过推荐剂量或长于推荐时间的病人发生毒性作用的风险较低。一些曾经接受过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时发生毒性神经反应的病人现在进行奈替米星治疗时没有进一步发生毒性反应。 3、在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后会发生由神经肌肉阻滞后引起的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暂停。 4、其它在给奈替米星注射剂时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 (1)血清氨基转移酶(SGOT和SGPT)、碱性磷脂酸酶、胆红素值上升,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5例。 (2)皮疹或瘙痒,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4–5例;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4例。 (3)血小板增多,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2例。 (4)凝血时间延长,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例。 (5)发热,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例。 (6)发生率为每1000人中少于1例不良反应且与奈替米星相关的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血病样的反应,周围血象中有未成熟的白细胞,高血钾,呕吐,腹泻,心悸,低血压,头痛,定向力障碍,视力模糊或感觉异常。 (7)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的局部耐受性较好,但每1000人中约有4例出现严重的疼痛,有相似数目的病人出现硬块或血肿。

1.药理作用:多巴丝肼是左旋多巴和苄丝肼组成的复方制剂。多巴胺是脑中的一种神经递质,帕金森氏病患者脑基底神经节中多巴胺含量不足。左旋多巴是多巴胺生物合成的中间产物,是多巴胺前体,在芳香族L-氨基酸脱羧酶的作用下生成多巴胺。左旋多巴可以通过血脑屏障,而多巴胺本身则不能,因此左旋多巴被用作前药来增加多巴胺水平。 给药后,左旋多巴在脑外以及大脑组织中发生快速脱羧反应生成多巴胺,使得大多数左旋多巴不能到达基底神经节,而外周产生的多巴胺常会引起不良反应。因此,抑制脑外组织中左旋多巴的脱羧反应是十分必要的。左旋多巴与外周脱羧酶抑制剂苄丝肼同时给药即可达到这一目的。多巴丝肼是左旋多巴与苄丝肼按4:1制成的复方制剂,在临床试验和治疗应用中已证明这一比例具有最佳疗效,与单独给予大剂量左旋多巴的效果相当。 2.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多巴丝肼、左旋多巴、苄丝肼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生殖毒性试验中,小鼠(400 mg/kg)、大鼠(250、600 mg/kg)、家兔(120、150 mg/kg)中未见致畸作用或对骨骼发育的影响,但大鼠一般毒性试验结果显示可能会影响骨骼发育。在产生母体毒性的剂量下

注意事项

1、本品不是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并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 5、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 6、严重烧伤患者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较低,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整剂量。 7、本品剂量相同时,发热患者的血药浓度较无发热者低,血消除半衰期(t1/2β)亦较短,但退热后血药浓度可能增高,通常不须调整剂量,贫血患者本品的t1/2β,也可能较短。 8、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天,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使血糖、血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和嗜酸性粒细胞等的测定值升高,使白细胞、血小板等的测定值降低,多呈一过性。

治疗期间,不应当给病人服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可加强同时服用的拟交感神经药的作用。因此,密切监视心血管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且拟交感神经药剂量亦应减少。其他的抗帕金森药不应当在本品治疗一开始就突然停服,因为后者的作用至少需几天才见效。在某些病例中,其他药的用量在以后应逐渐地减少。 对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或心律不齐的病人,应定期进行心血管系统检查(特别应包括心电图检查)。 治疗期间同时用各种抗高血压治疗是允许的,但应定期测量血压。在抗高血压药物中,利血平和α-甲基多巴可干扰多巴胺的代谢,因而可对抗本品的作用。对吩噻嗉、丁酰苯的衍生物来说也是如此。 在用低剂量的多种维生素制剂中,服用维生素B6是允许的。 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骨软化症的病人服用此药时应严密观察。 对开角型青光眼病人应定期测量眼压,因为理论上左旋多巴能升高眼压。 如同任何药的长期治疗一样,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如需接受全身麻醉,本品治疗应尽量延续至手术前,除非采用氟烷麻醉。因为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在接受氟烷麻醉时可致血压波动和心律失常,因此需在进行外科手术前12-48小时内应尽可能停用本品,手术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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