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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尼卡地平片
盐酸尼卡地平片

盐酸尼卡地平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尼卡地平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753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血压和劳力型心绞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尼卡地平片
盐酸尼卡地平片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尼卡地平。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753

国药准字H200038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血压和劳力型心绞痛。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用法用量

1、高血压:口服,起始剂量20mg/次,一日3次,可随反应调整剂量至40mg/次,一日3次。增加剂量前至少连续给药3日以上,以保证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可与利尿剂、β-阻滞剂等抗高血压药物合用。 2、心绞痛:口服,起始剂量20mg/次,一日3次,可随反应调整剂量至一次40mg/次,一日3次。增加剂量前至少连续给药3日以上,以保证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可与硝酸酯类、β-阻滞剂等抗心绞痛药合用。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副作用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 2、重度主动脉狭窄病人。 3、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止血的患者。 4、脑中风急性期颅内压增高的患者。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高血压和劳力型心绞痛。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药理作用

1、较常见者有足踝部水肿、头晕、头痛、面部潮红等。 2、有时出现谷丙转氨酶(GPT)、谷草转氨酶(GOT)升高。 3、较少见者有心悸、心动过速、心绞痛加重,减少剂量或加β受体阻滞剂可以纠正。 4、少有恶心、口干、便秘、乏力、皮疹等。 5、偶有胆红素、乳酸脱氢酶、胆固醇、尿素氮、肌酐升高;偶见粒细胞减少。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障碍、低血压、青光眼、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本品,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0mg,一日2次)开始治疗。 2、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特别是在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急性脑梗塞和脑缺血患者,以防发生低血压。 4、在治疗早期决定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应仔细监测血压,注意避免。 5、发生低血压。 6、本品的最大降压作用是在血药峰浓度时,故宜在给药后1-2小时。 7、测血压;为了解降压是否满意,则宜在血药谷浓度(给药后8小时)测血压。 8、用药后注意患者反应,尤其对于降压后心率加快者。 9、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应避免突然停β受体阻滞剂,须逐渐减少剂量。 10、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并密切观察病情。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中的应用尚缺乏良好的对照研究,个别动物实验中有不利影响,故人体应用须权衡利弊。本品可能排入乳汁,大鼠口服本品后在乳汁中检测到高浓度的尼卡地平,故建议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12、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3、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65岁)与中青年人中的药动学研究未发现差异,故老年人用药与中青年人相同。 14、药物过量:尼卡地平过量可引起显著低血压和心动过缓,伴嗜睡、意识模糊和言语不清。可采用对症治疗如排空胃内容物、抬高四肢、注意循环血量和尿排出量、心脏和呼吸功能的监测血管、静脉补液,对严重低血压患者给予血管升压药。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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