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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胺培南
亚胺培南

亚胺培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亚胺培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66

生产企业: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亚胺培南
亚胺培南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胺培南。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66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可供深部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 2、对成人的轻中度感染可予肌内注射500-750mg,每12h一次,对无合并症的淋病可单次肌内注射500mg。 3、一般成人滴注1-2g/d,3-4次用,重症可增量至4g/d,3-4次分用。 4、≥3个月体重<40kg的儿童可滴注15mg/(kg·d),分次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可>2g。 5、预防手术感染,可于诱导麻醉时滴注1g,3h后再给予1g;必要时,在8h和16h再加用500mg。 6、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量调整应按: (1)Ccr为31-70,0.5g/次,每6-8h一次。 (2)Ccr为21-30,0.5g/次,每8-12h一次。 (3)Ccr为6-20,0.25g/次(偶尔0.5g/次),每12h一次。 (4)Ccr≤5时,表明肾功能已严重受损,如在48h内患者已开始接受血液透析始可使用本品,并在一次透析后给予1次用量。对肾功能不全患者不用肌内注射给药。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或已经存在严重休克或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禁用。 2、对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者,应慎用本品。 3、尚未明确本品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使用,应选择停药或暂停哺乳。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1、本品一般均与酶抑制剂西司他丁混合给药,故临床上出现的不良反应难以分清是哪一成分引起的,其不良反应大致类似其他β-内酰胺类如青霉素和头孢噻吩。 2、静脉注射部位可能发生疼痛和血栓性静脉炎。 3、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罕见剥脱性皮炎或超敏反应。 4、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味觉改变、二重感染和假膜性小肠结肠炎。 5、血液学参数(包括Coombs试验假阳性)可能出现异常,肌肝和BUN升高,尿色变红,但非血尿,儿童多见。 6、可诱发癫痫或精神错乱,使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损害,既往有癫痫史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更易发生。应减量或停药,必要时给予苯妥英钠等缓解之。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β-内酰胺类过敏史者应慎用本品。虽尚无因使用本品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报道,为慎重计,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准备。 2、静脉滴注液的配制方法是,每0.25g加入50ml稀释液中,本品与乳酸盐不相容,故不能使用含有乳酸盐的溶液稀释本品,但可在不同的静脉途径分别给药。 3、本品经稀释后,室温(25℃)下可稳定4h,冷藏(4℃)时可稳定24h,如以等渗氯化钠作为稀释液时,其稳定时间分别加倍。 4、本品作肌内注射时,每0.25g应加入1ml稀释液,混悬液配制后应于1h内使用。 5、本品不可与其他抗生素配伍用。 6、如发生病灶性震颤,肌阵挛或癫痫时,应作神经病学检查评价,如原来未进行抗惊厥治疗,应给予治疗。如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持续存在,应减少本品的剂量或停药。 7、几乎所有抗生素都可引起假膜性小肠结肠炎,其严重程度由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曾患过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的患者,均需小心使用抗生素。对在使用抗生素过程中出现腹泻的患者,应考虑假膜性小肠结肠炎的可能。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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