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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胺培南
亚胺培南

亚胺培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亚胺培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66

生产企业: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亚胺培南
亚胺培南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胺培南。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钠及145mg丙戊酸(相当于500mg丙戊酸钠)。

生产企业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66

注册证号HC201810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可供深部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 2、对成人的轻中度感染可予肌内注射500-750mg,每12h一次,对无合并症的淋病可单次肌内注射500mg。 3、一般成人滴注1-2g/d,3-4次用,重症可增量至4g/d,3-4次分用。 4、≥3个月体重<40kg的儿童可滴注15mg/(kg·d),分次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可>2g。 5、预防手术感染,可于诱导麻醉时滴注1g,3h后再给予1g;必要时,在8h和16h再加用500mg。 6、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量调整应按: (1)Ccr为31-70,0.5g/次,每6-8h一次。 (2)Ccr为21-30,0.5g/次,每8-12h一次。 (3)Ccr为6-20,0.25g/次(偶尔0.5g/次),每12h一次。 (4)Ccr≤5时,表明肾功能已严重受损,如在48h内患者已开始接受血液透析始可使用本品,并在一次透析后给予1次用量。对肾功能不全患者不用肌内注射给药。

癫痫: 服药方法: 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剂量: 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 mg/kg。 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 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 到目前为止对每日剂量、血药浓度水平和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仍不十分清楚,给药剂量主要依据临床疗效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不良反应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mol/L)。 新诊断癫痫或没有使用过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 对于服用丙戊酸钠其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或已经存在严重休克或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禁用。 2、对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者,应慎用本品。 3、尚未明确本品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使用,应选择停药或暂停哺乳。

胃肠道系统: 一些病人可出现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 罕见有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肝胆系统: 曾有与剂量无关的严重(有时致命)肝脏功能损伤的少见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先天性与家族性/遗传性异常: 致畸风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 中枢神经系统: 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 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 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中枢神经系统: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曾报道了某些一过性和/或剂量依赖性的副反应:脱发、体位性震颤和嗜睡等。偶有共济失调报道。免疫系统:罕有红斑狼疮或脉管炎。代谢/营养系统:极罕有低钠血症的病例。罕有非严重性外周水肿的报道。文献曾有有关Fanconi综合征(代谢性酸中毒、高磷酸盐尿、氨基酸尿、糖尿)的报道,在停止服用含丙戊酸药品后上述反应可逆转。但发生上述反应的机理仍不清楚。曾观察到体重增加的病例。体重增加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危险因素,应对患者的体重进行严密监测。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系统感染、菌血症和败血症,尤适用于混合感染和感染原因不明的经验性治疗。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药理作用

1、本品一般均与酶抑制剂西司他丁混合给药,故临床上出现的不良反应难以分清是哪一成分引起的,其不良反应大致类似其他β-内酰胺类如青霉素和头孢噻吩。 2、静脉注射部位可能发生疼痛和血栓性静脉炎。 3、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罕见剥脱性皮炎或超敏反应。 4、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味觉改变、二重感染和假膜性小肠结肠炎。 5、血液学参数(包括Coombs试验假阳性)可能出现异常,肌肝和BUN升高,尿色变红,但非血尿,儿童多见。 6、可诱发癫痫或精神错乱,使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损害,既往有癫痫史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更易发生。应减量或停药,必要时给予苯妥英钠等缓解之。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β-内酰胺类过敏史者应慎用本品。虽尚无因使用本品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报道,为慎重计,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准备。 2、静脉滴注液的配制方法是,每0.25g加入50ml稀释液中,本品与乳酸盐不相容,故不能使用含有乳酸盐的溶液稀释本品,但可在不同的静脉途径分别给药。 3、本品经稀释后,室温(25℃)下可稳定4h,冷藏(4℃)时可稳定24h,如以等渗氯化钠作为稀释液时,其稳定时间分别加倍。 4、本品作肌内注射时,每0.25g应加入1ml稀释液,混悬液配制后应于1h内使用。 5、本品不可与其他抗生素配伍用。 6、如发生病灶性震颤,肌阵挛或癫痫时,应作神经病学检查评价,如原来未进行抗惊厥治疗,应给予治疗。如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持续存在,应减少本品的剂量或停药。 7、几乎所有抗生素都可引起假膜性小肠结肠炎,其严重程度由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曾患过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的患者,均需小心使用抗生素。对在使用抗生素过程中出现腹泻的患者,应考虑假膜性小肠结肠炎的可能。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血常规;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癫痫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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