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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440

生产企业: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1、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六味地黄丸
六味地黄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440

国药准字Z12020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用法用量

治疗失水时,应根据其失水程度、类型等,决定补液量、种类、途径和速度。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Na+>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Na+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Na+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Cl-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Cl-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液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 (1)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 (2)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为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Na+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Na+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Na+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Na+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Na+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Na+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Na+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低氯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口服。一次6g(约30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心力衰竭,肺水肿,脑水肿,颅内压增高,肝硬化腹水,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对利尿剂反应不佳者,高钠血症。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药理作用

一般无不良反应,不恰当应用可有: 1、给药速度过快、过多,可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昏。 2、体重增加,出现水肿。 3、心率加速、胸闷、呼吸困难,肺部哮鸣音。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妊娠而有浮肿。 (2)高血压。 (3)水肿或有水肿倾向者,有高度浮肿伴有低钠血症者尤宜注意。 (4)轻度心、肾功能不全。 (5)低钾血症。 (6)心功能减退的老年人。 (7)用药时要依据失水的性质属高渗、等渗或低渗的性质而给药,同时要考虑配合其他溶液以保持体内各种电解质之间的平衡关系。 (8)随访检查血清钾、钠、氯的浓度、酸碱平衡、心肺肾功能、血压等指标。 (9)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溶液浑浊、有异物、包装破损或渗漏,切勿使用。 (10)渗透压摩尔浓度应为260-320mOsmol/kg。 2、儿童用药: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3、老年用药:老年人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4、药物过量: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并可致高钠血症,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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