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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股蓝总苷颗粒
绞股蓝总苷颗粒

绞股蓝总苷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绞股蓝总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15

生产企业: 湖南华宝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血脂症,见有心悸气短,胸闷肢麻,眩晕头痛,健忘耳鸣,自汗乏力或脘腹胀满等心脾气虚,痰阻血瘀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绞股蓝总苷颗粒
绞股蓝总苷颗粒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绞股蓝总苷。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生产企业

湖南华宝通制药有限公司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15

国药准字H201031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血脂症,见有心悸气短,胸闷肢麻,眩晕头痛,健忘耳鸣,自汗乏力或脘腹胀满等心脾气虚,痰阻血瘀者。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g,一日3次。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高血脂症,见有心悸气短,胸闷肢麻,眩晕头痛,健忘耳鸣,自汗乏力或脘腹胀满等心脾气虚,痰阻血瘀者。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伴有其他慢性病,或在治疗期间又患有其他疾病,应去医院就诊,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诸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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