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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357

生产企业: 湖南康都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泌尿道、肠道等感染及败血症、淋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1克)含活菌冻干粉:37.5毫克、维生素C:10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维生素B2:0.5毫克、维生素B6:0.5毫克、维生素B12:1.0微克、烟酰胺:2.0毫克、乳酸钙:20毫克(相当于钙2.6毫克)、氧化锌

生产企业

湖南康都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357

国药准字S200200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泌尿道、肠道等感染及败血症、淋病等。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肠道菌群紊乱引起的腹泻、便秘、腹胀、肠道内异常发酵、肠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肠粘膜损伤等症。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2ml(1支),一日1-2次。小儿: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一次SMZ8-12mg/kg及TMP1.6-2.4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本品为儿童专用药品,2岁以下儿童,一次1袋,一日1~2次;2岁以上儿童,一次1~...

副作用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5、哺乳期妇女禁用。 6、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极罕见有服用本品腹泻次数增加的现象,停药后可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泌尿道、肠道等感染及败血症、淋病等。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肠道菌群紊乱引起的腹泻、便秘、腹胀、肠道内异常发酵、肠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肠粘膜损伤等症。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可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可见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多见。 4、可见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可见肝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可见肾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须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本品含有枯草芽孢杆菌和屎肠球菌,可调节人体肠道环境,促进肠道正常菌群的生长繁殖,抑制肠道致病菌的生长,从而有效地保护肠道。本品含有婴幼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维生素B1,B2,B6,B12,维生素C及烟酰胺等维生素,以及微量元素锌和矿物质钙,其加入量是根据美国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人体每日摄取推荐量(Recommended Daily Allowances)确定的。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炎和咽炎。 2、有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有肝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有肾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慎用。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цg/ml(严重感染120-150ц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ц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埃希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应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13、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游离磺胺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对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1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 15、药物过量:本品的血浓度不应超过200ц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1)短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出现食欲不振、腹痛、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志不清、精神低沉、发热、血尿、结晶尿、血液疾病、黄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疗为停药后进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饮水;尿量低且肾功能正常时可给予输液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血象、电解质等。如出现较明显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或黄疸,应予以血液透析治疗。如出现骨髓抑制,先停药,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一次,连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为止。 (2)长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每日肌内注射甲酰四氢叶酸5-15mg治疗,直到造血功能恢复正常为止。

1. 直接服用时应注意避免呛咳,不满3岁的婴幼儿不宜直接服用。2. 本品为活菌制剂,切勿将本品置于高温处,溶解时水温不宜超过40℃。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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