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通用名称:盐酸伐昔洛韦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50209

生产企业: Glaxo Wellcome SA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异维A酸胶丸
异维A酸胶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生产企业

Glaxo Wellcome SA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209

国药准字H200552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用法用量

成人 带状疱疹治疗:口服本品500mg,2片,每日3次,疗程7天。单纯疱疹治疗:...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妊娠病人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妊娠期妇女,只有在接受治疗的预期疗效明显超过危险时,方能使用。 已有的暴露于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的活性代谢产物)的妊娠妇女的研究数据显示,其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与总体人群的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相比没有增加,报道的胎儿缺陷没有特别的共性,不能说明他们有共同的病因。然而,鉴于使用伐昔洛韦的记录及数据资料有限,尚不能对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得出明确的结论。 本品用药1000mg和3000mg后,每日的AUC比口服阿昔洛韦1000mg/天能达到的AUC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药物治疗学分组: 伐昔洛韦为抗病毒制剂,是阿昔洛韦的L-缬氨酸酯。阿昔洛韦为嘌呤(鸟嘌呤)核苷类似物。 伐昔洛韦在人体内通过伐昔洛韦水解酶的作用几乎全部快速转化为阿昔洛韦和缬氨酸。 阿昔洛韦是疱疹病毒的特异性抑制剂,在体外具有抑制单纯疱疹病毒(HSV)1型和2型、水痘带状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和人疱疹病毒6(HHV-6)的作用。阿昔洛韦经被磷酸化转化为有活性的三磷酸盐形式后,即可发挥抑制病毒DNA合成的作用。 磷酸化的第一步需要病毒特异性酶的活性。对于HSV、VZV和EBV,该酶为病毒胸腺嘧啶激酶(TK),它仅存在于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这种选择性在磷酸化的CMV中持续存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UL97磷酸转移酶的基因产物所介导的。阿昔洛韦活化需要病毒特异性的酶,这一条件解释了其作用的选择性。 磷酸化过程是通过细胞激酶的作用而完成(从单磷酸酯转化为三磷酸盐)。阿昔洛韦三磷酸盐竞争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与这种核苷类似物的结合导致专需链的终止,中断病毒DNA合成,从而阻断病毒复制。 治疗带状疱疹的临床试验中,本品可减轻与带状疱疹相关的疼痛,包括急性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注意事项

体液状态 应特别注意确保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摄入足量的水分,以防止患者发生脱水现象。 肾损害患者: 对明显肾损害患者,应当调整伐昔洛韦的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对有肾功能改变史的患者,有更高的出现神经性不良反应的危险(参见[不良反应])。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无特殊的注意事项。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