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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苦参总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277

生产企业: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小儿止咳糖浆
小儿止咳糖浆
主要成分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生产企业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277

国药准字Z510220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等神经系统症状。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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