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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长春新碱
硫酸长春新碱

硫酸长春新碱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长春新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628

生产企业: 海南长春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长春新碱
硫酸长春新碱
头孢克洛片
头孢克洛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长春新碱。

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海南长春花药业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628

国药准字H109601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1、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 2、儿童75μ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 3、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注意事项

1、仅用于静脉注射,漏于皮下可导致组织坏死、蜂窝织炎。一旦漏出或可疑外漏,应立即停止输液,并予相应处理(参考氮芥外漏的处理)。 2、防止药液溅入眼内,一旦发生应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以后应用地塞米松眼膏保护。 3、冲入静脉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4、肝功能异常时减量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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