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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267

生产企业: 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复方甘草酸苷片
复方甘草酸苷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环丙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片)为:甘草酸苷(Glyeyrrhizin)25mg、(甘草酸单胺盐Monoammonium Glycyrrhizinate 35mg)、甘氨酸(Aminoacetic Acid)25mg、蛋氨酸(Methionine)25mg。

生产企业

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Akiyama Jozai Co., 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267

注册证号H201713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用法用量

1、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临用前,将其溶解于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2、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g-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天;复杂性尿路感染7-14天。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天。 (3)肠道感染:5-7天。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天。

成人通常1次2-3片,小儿1次1片,1日3次饭后口服。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本品及任何氟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假性醛固酮症(发生率不明)。另外,可出现乏力感、肌力低下、肌肉痛、四肢痉挛、麻痹等横纹肌溶解的症状。(不良反应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后慎重给药。儿童用药:尚未有药理、毒理或者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试验。药物使用请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老年用药:基于临床应用经验,高龄者有易发低血钾副作用倾向,因此需在密切观察基础上,慎重给药。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消化不良、厌食。治疗中如发现严重长期腹泻,必须咨询医生,因为这可能是严重胃肠道疾病伪膜性肠炎。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给予适当治疗(如给予万古霉素)。禁用抑制胃肠道蠕动药。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少数病例可出现外周痛觉异常、颅内压升高、共济失调、惊厥、焦虑、意识模糊、抑郁、幻觉、癫痫发作等。个别病人甚至出现精神反应自危行为。一些病人在初次即可出现这些反应,应立即停药通知医生。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荨麻疹,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一些病例在初次用药即可出现喉头水肿、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抗休克治疗。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视觉异常、味觉受损、耳鸣、听力减退。 (2)血尿、间质性肾炎、肝炎、肝坏死衰竭表现。 (3)静脉炎或血栓性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肌肉痛、腱鞘炎、跟腱炎。 (6)心动过速、面部潮红、偏头痛、晕厥。 (7)血液系统影响:贫血、血小板减少、血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凝血改变。 (8)皮肤点状出血(瘀点)水疱形成,伴随出血(血疱)和有结痂的小结节(丘疹)、Stevens-Johnson及Yell综合症。 (9)长期和重复应用本品可引起耐药菌或酵母样菌感染。 5、试验室数据异常: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尤其在肝损害患者,血尿素氮、肌酐或胆红素增高,个别患者出现高血糖、结晶尿、血尿现象。 6、环丙沙星可影响病人驾驶或操作机器的反应能力,尤其在同时饮酒的病人。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消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须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患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因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禁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保持足够的水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仅能使少量药物(<10%)排出体外。

1.慎重给药: 对高龄患者应慎重给药(高龄患者低钾血症发生率高)(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2.一般注意事项:由于该制剂中含有甘草酸苷,所以与含其它甘草制剂并用时,可增加体内甘草酸苷含量,容易出现假性醛固酮增多症,应予注意。 3.给药时注意:药品交付时,应指导服药时请将片剂从铝铂包装中取出后再服用(有报导将铝铂包装一起服用而导致食道粘膜损伤,甚至穿孔引起纵膈炎症等危重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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