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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
盐酸克林霉素

盐酸克林霉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170

生产企业: 重庆朗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
盐酸克林霉素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重庆朗天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170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成人,—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阴道泡腾片:阴道给药。每晚临睡前洗净阴部后,用戴指套的食指将1片药置于阴道深处,七日为一疗程。停药后,第二次月经净后,重复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局部外用。用水清洗并抹干患处,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一次。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可静脉滴注给药,也可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相同。 2、成人: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 (1)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 (2)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儿童: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 (1)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 (2)严重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曾有局限性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病史的患者禁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甩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盐酸克林霉素阴道泡腾片: 1、少数患者外阴和/或阴道局部有刺激症状,主要表现为轻微烧灼感或疼痛感,停药后即可恢复。 2、克林霉素可导致阴道内不敏感微生物过度繁殖,从而导致真菌或细菌感染,阴道功能紊乱,阴道溢液,阴道炎。 3、在治疗期间和治疗期后,有可能出现伪膜性肠炎。 4、本品可经阴道粘膜吸收入血,因此口服给药出现的下列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出现在克林霉素阴道给药途径中: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伪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伪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尚无法证明克林霉素的治疗与上述病症有直接的病理关系。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症。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痛。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 1、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6)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2、国内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肾功能损伤和血尿,另有极少数严重病例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过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异常、胸闷、心悸、寒战、高热、头晕、低血压、耳鸣、听力下降等。

注意事项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9、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10、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11、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仍应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确实需要用药则须暂停哺乳。 13、儿童用药: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 14、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研究没有足够的老年人资料,故不能确定老年人对此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人有异。对于肝功能、肾功能正常的年轻和年老的志愿者,口服或静脉给予克林霉素,药动学方面未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差异。有报道在老年人中腹泻和抗生素相关结肠炎更常见且更严重。因此对有腹泻的老年病人应加以严密的监护。 15、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盐酸克林霉素阴道泡腾片: 1、月经后有可能复发,可于第二次月经后再用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2、正在患痢疾或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3、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慎用。 4、不可口服。如意外进入眼中,立即用大量的水清洗眼部。 5、治疗期间不宜进行房事或使用其他阴道用品。 6、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伪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尚无充分资料显示孕妇使用本品是否安全,确需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口服给药,克林霉素可分泌至乳汁中。尚不清楚阴道给药是否会分泌至乳汁中,因此哺乳期妇女需慎用。确需用药须暂停授乳。 8、儿童用药: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 9、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 10、药物过量:过量的本品通过阴道给药将有足够的药物被吸收,会产生全身影响。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1、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3、勿用于破损皮肤。 4、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本品时,禁止同时使用其它全身及局部用药,以免产生不良药物反应。 6、每次用药后请及时将瓶盖旋紧,以免影响药物稳定性。 7、过量使用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假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 2、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3、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患者停药后即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再次口服甲硝唑,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5-10日。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为10日。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本品偶尔会导致不敏愿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日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7、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8、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采用高剂量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9、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10、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大的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应用于孕妇尚缺乏经验,且本品可透过胎盘,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12、儿童用药:出生4周以内的婴儿禁用本品。其他小儿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重要器官的功能。 13、老年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14、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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