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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美脲
格列美脲

格列美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格列美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090

生产企业: 重庆赛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治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促进胰岛素分泌,降低血糖水平,适用于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无效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格列美脲
格列美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重庆赛维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090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治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促进胰岛素分泌,降低血糖水平,适用于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无效的患者。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成人起始剂量12mg,每日一次,根据血糖调整剂量,最大不超过6mg/日。建议餐前服用。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低血糖、体重增加、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皮疹、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问题(如白细胞减少)。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主治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促进胰岛素分泌,降低血糖水平,适用于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无效的患者。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定期监测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2. 避免饮酒;3. 饮食控制和适量运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避免与某些药物合用,如磺胺类、保泰松等;6. 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及时处理。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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