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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克硝唑
塞克硝唑

塞克硝唑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塞克硝唑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33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塞克硝唑
塞克硝唑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33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塞克硝唑片、塞克硝唑胶囊: 口服,餐前服用。 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 (1)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2)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脏阿米巴病: (1)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2)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 2、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深色尿、白细胞减少(停药后恢复正常)。 3、罕见不良反应:眩晕、头痛、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

注意事项

1、血象异常既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 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 3、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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