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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美坦
福美坦

福美坦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福美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429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自然或人工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福美坦
福美坦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美坦。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429

国药准字Z200400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自然或人工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福美坦: 1、深部肌肉注射。 2、每次250mg,每2周1次。在使用前用2ml生理盐水注射液注入干粉瓶中,轻轻振摇瓶子,使其分散,制备成微晶混悬液。注射时应注意: (1)混悬液未达到室温之前不可注射。 (2)注射部位选择臀外上部,不可误入皮下脂肪(尤其是肥胖者);避免靠近或注射到坐骨神经引起疼痛和暂时性神经损伤。如直接损害神经,理论上有严重或永久性损伤神经的危险。 (3)切勿注射到血管内,否则注射后会立即出现口苦、面色潮红、心动过速、呼吸困难或晕眩等发生。 (4)推注速度宜慢,注射后轻压局部,尤其是病人正在服用抗凝药者,以免发生局部血肿或出血。 (5)注射部位应交换,不能连续在同一部位注射,亦不应注射在硬结或炎症区。 (6)注射后1-2小时内不要静卧,应尽量保持活动。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福美坦及辅料(聚乙二醇、大豆卵磷脂、VitE等)过敏者。 2、儿童及绝经前的妇女。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自然或人工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药理作用

患者使用本品耐受性尚好,不良反应属轻中度均可恢复,中断治疗很少(约5%)。主要表现在: 1、局部不良反应:常见注射部位痒、痛、刺激感、烧灼感、无痛或痛性小块,偶见注射部位脓肿及无菌性炎症,罕见注射部位血肿。 2、全身不良反应: (1)皮肤及附属器官:偶见皮疹、瘙痒,罕见脱发、面部多毛症。 (2)神经系统:昏睡,罕见嗜睡、头痛、头昏、情绪不稳定。 (3)血管系统:罕见下肢水肿、血栓性静脉炎。 (4)内分泌系统:偶见面部潮红。 (5)泌尿生殖系统:罕见阴道点状出血或出血、阴道炎、盆腔痉挛性疼痛。 (6)胃肠道系统:偶见恶、罕见呕吐、便秘。 (7)运动系统:罕见肌肉痉挛、关节疼痛。 (8)呼吸系统:罕见喉痛。 (9)其它:罕见因迷走神经反应而致昏厥,注射后立即发生头昏、过敏反应,如皮疹、恶心、头昏、胸痛、心动过速、疲乏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得与其它注射液混合使用。 2、避免儿童接触本品。 3、合并糖尿病者应监测血糖水平。 4、治疗过程中如肿瘤进一步长大,应停用本品。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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