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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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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态)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氧(气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3399

生产企业: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高原反应、严重创伤后的急救、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气态)
氧(气态)
柳胺酚胶囊
柳胺酚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生产企业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399

国药准字H22024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高原反应、严重创伤后的急救、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吸入30分钟,每日35次,儿童用量酌减。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副作用

吸入过量可能导致氧中毒,出现头痛、眩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呼吸衰竭。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成分

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高原反应、严重创伤后的急救、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存放于阴凉通风处;2. 远离火源和高温;3. 避免与易燃物接触;4. 使用时注意通风;5. 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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