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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铂
顺铂

顺铂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顺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0409

生产企业: 昆明贵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顺铂
顺铂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顺铂。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昆明贵研药业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0409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顺铂注射液: 1、本品需用300-500ml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滴注。本药略带黏性,为使剂量准确,在吸出药液后,再向瓶内注入适量氯化钠非射液,稍作振摇荡涤粘附于瓶内壁的药液后吸出并加入至输液瓶中滴注。 2、静脉滴注:一次按体表面积2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或30mg/m2,一日1次,连用3天,间隔3周再重复,可重复3-4个疗程。亦可80-100mg/m2,同时进行水化疗法和利尿,每3-4周用药1次。 3、动脉灌注:介入化疗联合用药时,每次40-50mg/m2,4周一次,需给予水化、利尿。 4、胸腹腔注射:每次30-60mg,7-10天为一次。 注射用顺铂: 顺铂仅能由静脉、动脉或腔内给药,通常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需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 1、本品需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后静脉滴注。剂量视化疗效果和个体反应而定。 2、本品可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单一使用亦可。联合用药时,用量需随疗程作适当调整。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对顺铂和其它含铂制剂过敏者、怀孕、哺乳期、骨髓机能减退、严重肾机能损害、失水过多、水痘、带状疱疹、痛风、高尿酸血症、近期感染及因顺铂而引起的外周神经病等患者禁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肾脏毒性: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障碍,可出现微量血尿。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不可逆的肾功能障碍,严重时肾小管坏死导致无尿和尿毒症。 2、消化系统: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反应常在给药后1-6小时内发生,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 3、造血系统: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 4、耳毒性:可出现耳鸣和高频听力减低,多为可逆性,不须特殊处理。 5、神经毒性:多见于总量超过300mg/m2的患者,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大脑功能障碍,亦可出现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 6、过敏反应:如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呼吸困难、面部水肿、变态性发热反应等,都可能出现。 7、其它: (1)高尿酸血症:常出现腿肿胀和关节痛。 (2)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血症、低钙血症、肌肉痉挛。 (3)心脏毒性:少见心率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 (4)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 (5)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积。 (6)患者接受动脉或静脉注射的肢体可能出现局部肿胀、疼痛、红斑及皮肤溃疡、局部静脉炎等少见;也有可能出现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和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现象。 (7)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 (8)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障碍类似Ravnaud综合征等副作用少见,但可能与顺铂使用有关。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既往有肾病史、造血系统功能不全、听神经功能障碍、用药前曾接受其它化疗或放射治疗及非顺铂引起的外周神经炎等。 2、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需饮用足够的水份。 3、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需严格避孕。治疗后若想怀孕,需事先进行遗传学咨询。 4、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5、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 6、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作如下检查:肝、肾功能、全血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此外,在治疗期间,每周应检查全血计数,通常需待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才可重复下一疗程。 7、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钠等。静滴时需避光。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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