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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90046

生产企业: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型多糖。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90046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1、本品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仅供肌肉注射。首选部位婴儿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幼儿为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计量为0.5ml,注意避免神经和血管中或其附近部位注射本品。 2、基础免疫在2、4、6月龄各接种一剂,加强免疫在12-15月龄接种一剂。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周。 3、目前,国内尚无本品应用于6月龄以上婴幼儿相应免疫程序的临床试验数据。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或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1、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1、国外临床不良反应 6周龄至5岁婴儿和儿童的不良反应: 以下数据来自本品和其它常规儿童疫苗同时接种的6周龄-5岁儿童的临床试验,包括15项研究,其中5075名受试者接种了本品,3111名受试者接种了沛儿(7价)。这15项婴儿研究提供了本品肌肉注射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完整安全性数据集。按照CIOMS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分类,所有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如下: (1)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反应,包括面部水肿、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 (2)代谢和营养性疾病:十分常见食欲下降。 (3)精神系统疾病:十分常见易激惹。偶见哭闹。 (4)神经系统疾病:十分常见嗜睡/睡眠增加;入睡困难/睡眠减少。偶见惊厥(包括热性惊厥)。罕见低张力-低反应事件。 (5)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常见皮疹。偶见荨麻疹或荨麻疹样皮疹。 (6)全身症状以及接种部位症状:十分常见发热;注射部位红斑,硬结/肿胀或疼痛/触痛;注射部位红斑或硬结/肿胀2.5cm-7.0cm(幼儿剂次接种后)。常见超过39℃的发热;注射部位红斑或硬结/肿胀2.5cm-7.0cm(婴儿剂次接种后);注射部位疼痛/触痛并影响运动。偶见注射部位硬结/肿胀或红斑大于7.0cm。 2、国外上市后发现的其它不良反应: 虽然临床试验中并未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但上市后有报告,所以仍视为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 (1)局限于注射部位的淋巴结病。 (2)休克在内的超敏反应/超敏样反应。 (3)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 (4)注射部位皮炎;注射部位荨麻疹;注射部位瘙痒。目前还不能确定其发生率。 3、国内临床不良反应 国内注册临床试验对本品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其中试验组1182名婴儿(6周龄至11周龄)至少接种1剂本品,阳性对照组472名婴幼儿至少接种1剂沛儿(7价)。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本品严禁静脉注射。不能在臀部注射本品。 2、同其他疫苗一样,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者应暂缓接种本品。 3、同所有其他注射用疫苗一样,接种本品时,应备有相应的医疗及抢救措施以防接种后出现罕见的超敏反应。 4、与其它肌肉注射一样,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血剂治疗者接种本品时应非常谨慎。 5、本品只能对该疫苗所含肺炎球菌血清型具有预防保护作用,不能预防本品以外的血清型别和其它微生物导致的侵袭性疾病、肺炎或中耳炎。 6、与其它疫苗一样,本品不能保证所有受种者都不会罹患肺炎球菌性疾病。 7、尚无免疫功能受损者(例如恶心肿瘤、肾病综合征患者)接种本品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数据,因此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进行接种。 8、有限的数据表明: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3剂基础免疫)用于镰状细胞病患儿时能诱发适当的免疫应答,且其安全性特征与非高危人群大体相同。 9、在>24月龄的镰状红细胞病、无脾、HIV感染、慢性疾病或其他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中,使用本品结合疫苗并不能代替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 10、与所有注射用儿童疫苗一样,早产儿进行基础免疫时应该考虑到有呼吸暂停的潜在风险。按推荐程序接种仍在住院的极早产儿(出生时<30孕周)时,接种本品后应考虑进行至少48小时的监测。考虑到早产儿接种疫苗的获益,不建议停止接种或推迟接种本品。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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