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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90046

生产企业: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型多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90046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本品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仅供肌肉注射。首选部位婴儿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幼儿为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计量为0.5ml,注意避免神经和血管中或其附近部位注射本品。 2、基础免疫在2、4、6月龄各接种一剂,加强免疫在12-15月龄接种一剂。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周。 3、目前,国内尚无本品应用于6月龄以上婴幼儿相应免疫程序的临床试验数据。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或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国外临床不良反应 6周龄至5岁婴儿和儿童的不良反应: 以下数据来自本品和其它常规儿童疫苗同时接种的6周龄-5岁儿童的临床试验,包括15项研究,其中5075名受试者接种了本品,3111名受试者接种了沛儿(7价)。这15项婴儿研究提供了本品肌肉注射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完整安全性数据集。按照CIOMS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分类,所有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如下: (1)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反应,包括面部水肿、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 (2)代谢和营养性疾病:十分常见食欲下降。 (3)精神系统疾病:十分常见易激惹。偶见哭闹。 (4)神经系统疾病:十分常见嗜睡/睡眠增加;入睡困难/睡眠减少。偶见惊厥(包括热性惊厥)。罕见低张力-低反应事件。 (5)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常见皮疹。偶见荨麻疹或荨麻疹样皮疹。 (6)全身症状以及接种部位症状:十分常见发热;注射部位红斑,硬结/肿胀或疼痛/触痛;注射部位红斑或硬结/肿胀2.5cm-7.0cm(幼儿剂次接种后)。常见超过39℃的发热;注射部位红斑或硬结/肿胀2.5cm-7.0cm(婴儿剂次接种后);注射部位疼痛/触痛并影响运动。偶见注射部位硬结/肿胀或红斑大于7.0cm。 2、国外上市后发现的其它不良反应: 虽然临床试验中并未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但上市后有报告,所以仍视为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 (1)局限于注射部位的淋巴结病。 (2)休克在内的超敏反应/超敏样反应。 (3)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 (4)注射部位皮炎;注射部位荨麻疹;注射部位瘙痒。目前还不能确定其发生率。 3、国内临床不良反应 国内注册临床试验对本品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其中试验组1182名婴儿(6周龄至11周龄)至少接种1剂本品,阳性对照组472名婴幼儿至少接种1剂沛儿(7价)。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本品严禁静脉注射。不能在臀部注射本品。 2、同其他疫苗一样,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者应暂缓接种本品。 3、同所有其他注射用疫苗一样,接种本品时,应备有相应的医疗及抢救措施以防接种后出现罕见的超敏反应。 4、与其它肌肉注射一样,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血剂治疗者接种本品时应非常谨慎。 5、本品只能对该疫苗所含肺炎球菌血清型具有预防保护作用,不能预防本品以外的血清型别和其它微生物导致的侵袭性疾病、肺炎或中耳炎。 6、与其它疫苗一样,本品不能保证所有受种者都不会罹患肺炎球菌性疾病。 7、尚无免疫功能受损者(例如恶心肿瘤、肾病综合征患者)接种本品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数据,因此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进行接种。 8、有限的数据表明: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3剂基础免疫)用于镰状细胞病患儿时能诱发适当的免疫应答,且其安全性特征与非高危人群大体相同。 9、在>24月龄的镰状红细胞病、无脾、HIV感染、慢性疾病或其他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中,使用本品结合疫苗并不能代替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 10、与所有注射用儿童疫苗一样,早产儿进行基础免疫时应该考虑到有呼吸暂停的潜在风险。按推荐程序接种仍在住院的极早产儿(出生时<30孕周)时,接种本品后应考虑进行至少48小时的监测。考虑到早产儿接种疫苗的获益,不建议停止接种或推迟接种本品。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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