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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磺酸氨氯地平
苯磺酸氨氯地平

苯磺酸氨氯地平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苯磺酸氨氯地平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077

生产企业: 常州瑞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苯磺酸氨氯地平
苯磺酸氨氯地平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常州瑞明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077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口服。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一日1次,最大剂量为10mg,一日1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 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10mg,一日1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一日10mg。 苯磺酸氨氯地平滴丸:口服或含服。 1、成人:通常本品治疗高血压的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 2、身材小、虚弱、老年或伴肝功能不全患者: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本品联合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剂量。 3、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逬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更快地逬行剂量调整。 4、治疗慢性稳定性或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患者的有效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 5、与其他抗钙离子血压药物和/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氨氯地平与氢氯噻嗪类利尿剂、ACEI、β-受体阻滞剂、长效硝酸盐和/或舌下硝酸甘油合用是安全的。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2、严重低血压的病人禁用。 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 (1)自主神经系统:潮红。 (2)全身:疲劳。 (3)心血管,一般性:水肿。 (4)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眩晕,头痛。 (5)胃肠道:腹痛,恶心。 (6)心率/心律:心悸。 (7)心理性:嗜睡。 在这些临床实验中未发现与氨氯地平相关的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 2、上市后观察到的较少见副作用有: (1)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出汗增加。 (2)全身:虚弱无力,背痛,全身不适,疼痛,体重增加/减少。 (3)心血管,一般性:低血压,晕厥。 (4)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肌张力高,感觉减退/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疾病,震颤。 (5)内分泌:乳腺增生。 (6)胃肠道:排便习惯改变,消化不良(包括胃炎),牙龈增生,胰腺炎,呕吐。 (7)代谢性/营养性:高血糖。 (8)肌肉骨骼:关节痛,肌肉痉挛性疼痛,肌痛。 (9)血小板/出血/凝血: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0)心理性:阳萎,失眠,态度改变。 (11)呼吸系统:咳嗽,呼吸困难,鼻炎。 (12)皮肤/附件:脱发,皮肤变色,荨麻疹。 (13)特殊感觉:味觉错乱,耳鸣。 (14)泌尿系:尿频,排尿困难,遗尿。 (15)血管(心外的):血管炎。 (16)视觉:视力障碍。 (17)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白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瘙痒症,皮疹,血管源性水肿和多形红斑。 4、曾有极罕见的肝炎,黄疸、转氨酶升高的报道(通常伴随与胆汁淤积相一致)。有报告一些严重的需住院治疗的病例与使用氨氯地平有关。但在多数情况下,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5、与其它的钙拮抗剂相似,以下的不良事件也有少数报道,但事件难以与基础疾病的自然病程相区分,如: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缓,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颤)和胸痛。

注意事项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氨氯地平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 6、外科手术前无须停药,但麻醉师须知道用此药治疗。 7、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或长作用硝酸酯类与本品合用可增加抗心绞痛作用。前者可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后者用于预防心绞痛。虽然未有报道反跳作用,但停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逐渐减量。 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废弃药品的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 11、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 12、老年用药:氨氯地平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趋势。有报导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具有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13、药物过量:现有资料提示,严重过量能导致外周血管过度扩张,继而出现显著而持久的全身性低血压。使用本品过量可洗胃。引起明显低血压时,要求积极的心血管支持治疗,包括心肺功能监护、抬高肢体、注意循环液体量和尿量。为恢复血管张力和血压,在无禁忌症时亦可采用血管收缩剂。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对逆转钙拮抗剂的效应也是有益的。由于本品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所以透析治疗是无益的。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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