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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124

生产企业: 太仓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普济痔疮栓
普济痔疮栓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熊胆粉、冰片、猪胆粉。

生产企业

太仓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124

国药准字Z200300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偶见腹泻,肛门瘙痒,对症治疗后症状消失。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5.严重肝、肾疾患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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