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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124

生产企业: 太仓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维普(盐酸洛美沙星片)
小儿止咳糖浆
小儿止咳糖浆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生产企业

太仓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124

国药准字Z510220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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