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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血液保存液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357

生产企业: 南京赛尔金生物医学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益母草颗粒
益母草颗粒
主要成分

益母草。辅料蔗糖粉、糊精。

生产企业

南京赛尔金生物医学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357

国药准字Z130206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及儿童,根据需要,将血液加入保存液中,比例为1:1,充分混匀后使用。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偶见发热和寒战;罕见溶血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避光环境;4. 避免剧烈摇晃;5. 过期后不得使用。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老人等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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