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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811

生产企业: 江苏浦金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硫酸新斯的明。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江苏浦金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811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1ml:0.5mg规格,半支-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1-3次。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1ml:0.5mg规格,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5mg。一日5mg(1ml:0.5mg规格10支;2ml:1mg规格,5支)。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2、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3、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出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注意事项

1、过量,常规给予阿托品对抗之。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帕金森症等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过量时可导致胆碱能危象,甚至心脏停搏。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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