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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160

生产企业: 南京鲸轮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
布洛芬缓释胶囊
布洛芬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生产企业

南京鲸轮制药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60

国药准字H200130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片: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2、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3、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术前2-6小时服用。 4、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14日。 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1、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2、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3、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4、文献报道该品国外用法和用量为: (1)慢性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0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3-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4袋,一日1次,或一次3袋,一日2次,1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3袋,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4袋,手术前2-6小时服用。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4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滴于眼睑内,一日3-5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禁忌

成分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理作用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注意事项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4、药物过量:逾量的处理: (1)催吐、洗胃。 (2)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 大鼠和小鼠大剂量服用本品时,会出现流涎、震颤、活动度降低、呼吸困难、阵挛性惊厥直至死亡。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使用。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4、儿童用药: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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