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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00

生产企业: 江苏淮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阿胶
阿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环丙沙星与葡萄糖。

驴皮。辅料:冰糖、黄酒、豆油。

生产企业

江苏淮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300

国药准字Z62021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用法用量

1、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g-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 2、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天;复杂性尿路感染7-14天。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天。 (3)肠道感染:5-7天。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天。

烊化兑服,3~9克。

副作用

对本品及任何氟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消化不良厌食。治疗中如发现严重长期腹泻,必须咨询医生,因为这可能是严重胃肠疾病伪膜性肠炎。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给予适当治疗(如给予万古霉素)。禁用抑制胃肠道蠕动药。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少数病例可岀现外周痛觉异常、颅內压升高、共济失调、惊厥、焦虑、意识模糊、抑郁、幻觉、癫痫发作等。个别病人甚至出现精神反应自危行为。一些病人在初次即可出现这些反应,应立即停药通知医生。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荨麻疹,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一些病例在初次用药即可出现喉头水肿、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抗休克治疗。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视觉异常、味觉受损、耳鸣、听力減退。 (2)血尿、间质性肾炎、肝炎、肝坏死衰竭表现。 (3)静脉炎或血栓性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肌肉痛、腱鞘炎、跟腱炎。 (6)心动过速、面部潮红、偏头痛、晕厥。 (7)血液系统影响:贫血、血小板减少、血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増多、溶血性贫血、凝血改变。 (8)皮肤点状出血(瘀点)水疱形成,伴随出血(血疱)和有结痴的小结节(丘疹)、Stevens-Johnson及Yell综合症。 (9)长期和重复应用本品可引起耐药菌或酵母样菌感染。 5、试验室数据异常: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尤其在肝损害患者,血尿素氮、肌酐或胆红素増高,个别患者岀现高血糖、结晶尿血尿现象。 6、环丙沙星可影响病人驾驶或操作机器的反应能力,尤其在同时饮酒的病人。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消除,使血药浓度増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须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患癫痫及有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因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禁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0、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保持足够的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仅能使少量药物(<10%)排出体外。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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