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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内酯
螺内酯

螺内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螺内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264

生产企业: 浙江神洲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低钾血症的预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螺内酯
螺内酯
甲氨蝶呤片
甲氨蝶呤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螺内酯。

甲氨蝶呤。

生产企业

浙江神洲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264

国药准字H199832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低钾血症的预防。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一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2)治疗高血压,开始一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 (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一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 (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 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一日3-9mg/kg或90-270mg/m2。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

副作用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低钾血症的预防。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药理作用

1、常见的有: (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 (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 2、少见的有: (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 (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功能下降。 (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 3、罕见的有: (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 (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 (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 (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 2、下列情况慎用:无尿,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素乱可诱发肝昏迷,低钠血症,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中毒,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3、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4、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 5、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 6、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 7、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8、对诊断的干扰: (1)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2)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 10、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11、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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