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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
克林霉素磷酸酯

克林霉素磷酸酯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909

生产企业: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妇科感染、腹腔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
克林霉素磷酸酯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909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妇科感染、腹腔感染等。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每次150300毫克,一日34次;静脉滴注,每次0.61.2克,一日23次。儿童:口服,每次816毫克/公斤体重,一日34次;静脉滴注,每次1525毫克/公斤体重,一日34次。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罕见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妇科感染、腹腔感染等。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可能引起假膜性肠炎;5. 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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