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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维溴铵
匹维溴铵

匹维溴铵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匹维溴铵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654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匹维溴铵
匹维溴铵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匹维溴铵。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654

国药准字Z200400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匹维溴铵片:成人: 1、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 2、为钡灌肠做准备时,应于检查前三天开始用药,剂量为4片/天。 3、切勿咀嚼或掰碎药片,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要在卧位时或临睡前服用。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溴化物过敏者、孕妇禁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成分

本品用于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药理作用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2、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学治疗。 3、如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4、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5、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6、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 8、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9、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10、药物过量:除腹泻、和/或胃肠胀气外,剂量达1.2g的本品未见引起人体其他不良反应。无特殊解毒药,如过量请对症治疗。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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