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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霉素
氯霉素

氯霉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氯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075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氯霉素片、氯霉素胶囊、氯霉素注射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霉素
氯霉素
逍遥丸
逍遥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柴胡、当归、白芍、炒白术、茯苓、炙甘草、薄荷。辅料为生姜。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075

国药准字Z440228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氯霉素片、氯霉素胶囊、氯霉素注射液::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氯霉素片、氯霉素胶囊:口服。 1、成人一日1.5-3g,分3-4次服用。 2、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 3、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氯霉素阴道软胶囊:阴道给药,每日1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1g(1粒)放入阴道后穹隆处。 氯霉素耳丸: 1、先用3%过氧化氢溶液洗净耳内分泌物,根据外耳道及鼓膜穿孔大小选用适宜规格的耳丸,经鼓膜穿孔处置入中耳腔,鼓膜穿孔小的也可以放在鼓膜外,任其自行缓缓溶解吸收。病人若将药丸带回,可嘱病人换药前清洗耳内分泌物之后,将耳丸置入外耳道口,再用细棉签将药丸慢慢推至鼓膜外即可。 2、根据药丸溶解情况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每次为1-2粒,5-7日为一疗程。 氯霉素搽剂:局部外擦。一日2-3次。 氯霉素滴眼液: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氯霉素眼膏:涂入眼睑内,一日3次。 氯霉素耳栓:先将患耳内的分泌物擦拭干净,然后将栓剂一粒放入患耳的外耳道内。如患耳内无分泌物时,可先将栓剂塞入耳道内,再将一湿棉球塞于栓剂尾部即可。一次32mg,一日1次,5日为一疗程。 氯霉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一日2-3g,分2次给予;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给予;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给予。

口服。一次6~9克(1-1瓶盖半),一日1~2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氯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氯霉素片、氯霉素胶囊、氯霉素注射液::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药理作用

氯霉素片、氯霉素胶囊、氯霉素注射液: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氯霉素阴道软胶囊:虽然是局部用药,但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因吸收而引起类似全身给药的不良反应,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长期大量使用本品这赢定期检查血象。 氯霉素耳丸:局部可致接触性皮炎。 氯霉素搽剂:偶有过敏反应。 氯霉素滴眼液、氯霉素眼膏: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氯霉素耳栓:局部可致接触性皮炎。

注意事项

氯霉素片、氯霉素胶囊、氯霉素注射液: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3、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4、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5、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氯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对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均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应用本品。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新生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下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组织器官大多退化,功能减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霉素可致严重不良反应,故老年患者应慎用。 9、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如洗胃、催吐、补液及大量饮水等。 氯霉素阴道软胶囊: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记口服。 2、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就医。 3、如使用过量活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为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起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不宜使用。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频道饿安全有效性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缺乏资料。 氯霉素耳丸: 1、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长期大量应用后也可因吸收而引起类似于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长期、反复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血象。 2、无脓者,耳丸不能溶解,请勿使用。 3、换药时检查药丸是否溶解完,未溶解完请勿再放入。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骼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5、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不宜使用。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尚不明确。 氯霉素搽剂: 1、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防止污染。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3、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氯霉素滴眼液: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前轻摇药瓶,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5、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氯霉素眼膏: 1、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涂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氯霉素耳栓: 1、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长期大量应用后也可因吸收而引起类似于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长期、反复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血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3、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不宜使用。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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