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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012

生产企业: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石杉碱甲。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012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石杉碱甲片、石杉碱甲胶囊: 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疗程为1-2月,或遵医嘱。 注射用石杉碱甲: 1、取本品,每瓶用2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 2、治疗良性记忆障碍:一次0.2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3、治疗重症肌无力:一次0.2-0.4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心绞痛、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哮喘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消失。

注意事项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不良反应明显时可自行减量。 3、慎与碱性药物配伍。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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