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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012

生产企业: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石杉碱甲。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012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石杉碱甲片、石杉碱甲胶囊: 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疗程为1-2月,或遵医嘱。 注射用石杉碱甲: 1、取本品,每瓶用2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 2、治疗良性记忆障碍:一次0.2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3、治疗重症肌无力:一次0.2-0.4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心绞痛、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哮喘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消失。

注意事项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不良反应明显时可自行减量。 3、慎与碱性药物配伍。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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