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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唑西林钠
氯唑西林钠

氯唑西林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氯唑西林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564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唑西林钠
氯唑西林钠
甲氨蝶呤片
甲氨蝶呤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唑西林钠。

甲氨蝶呤。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564

国药准字H199832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注射剂: (1)肌肉注射:成人每日2g,分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25-50mg/kg,分4次。肌肉注射时可加0.5%利多卡因减少局部疼痛。 (2)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6g,分2-4次;小儿一日按体重50-10mg/kg,分2-4次。 (3)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时每12小时按体重予25ng/kg,日龄15-30天时每8小时按体重予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时每8小时按体重予25mg/kg,日龄15-30天时每6小时按体重予25mg/kg。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2、片剂、颗粒剂: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4次。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

副作用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

禁忌

成分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以荨麻疹等各类皮疹为多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也可发生,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并予以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静脉注射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3、大剂量注射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5、个别病例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或淤胆型黄疸。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患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或青霉胺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本品降低患者胆红素与血清蛋白结合能力,新生儿尤其是有黄疸者慎用本品。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缺乏本品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本品有少量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时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6、儿童用药: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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