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替卡西林钠
替卡西林钠

替卡西林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替卡西林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242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下列感染:泌尿、生殖器感染,急性、慢性呼吸道感染,腹内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替卡西林钠
替卡西林钠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卡西林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24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下列感染:泌尿、生殖器感染,急性、慢性呼吸道感染,腹内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成人: (1)肌肉注射:泌尿系感染:每次1g,每日4次,用0.25%-0.5%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溶解后深部肌注。 (2)静脉注射:每日量200-300mg/kg,分次给予。或每次3g,根据病情每3、4或6小时一次,按每克药物4ml溶剂溶解后缓缓静注。 (3)静脉滴注:每日量200-300mg/kg,分次给予。或每次3g,根据病情每3、4或6小时一次。按每克药物用4ml溶剂溶解后静滴0.5-1小时。 2、儿童: 静脉给药,儿童每日用量为200-300mg/kg,婴儿每日量为225mg/kg,7日龄以下新生儿则为每日150mg/kg,均分次给予。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下列感染:泌尿、生殖器感染,急性、慢性呼吸道感染,腹内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较为多见,过敏性休克少见。 2、肝脏:偶有血清转氨酶升高,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肝肿大和压痛等轻型无黄疸型肝炎症状,肝活检显示点状肝细胞坏死。 3、血液系统:有报道,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应用大剂量替卡西林时,可使血小板功能异常或干扰其他凝血机制,产生出血性疾患,如紫癜、黏膜出血、鼻衄及注射部位或小手术操作出血等。 4、神经毒性反应:有报道,静脉注射高浓度替卡西林时可出现惊厥、抽搐、癫痫发作、短暂的精神失常等神经毒性症状。肾功能不全患者尤易发生。 5、其他:肌肉注射或静脉给药时,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硬结,严重者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注意事项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慎用于以下情况:对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乳母,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凝血异常者。 3、尿液中高浓度替卡西林可致蛋白反应出现假阳性。磺基水杨酸和沸腾试验、乙酸试验、双缩脲反应以及硝酸试验均可出现这一反应。 4、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清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及乳酸脱氢酶值升高,血小板功能异常,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 5、肾功能减退病人接受大剂量替卡西林时,应随访出血时间、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等。 6、长期大剂量使用替卡西林应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 7、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